友威科購買台中市大雅區土地自建廠房案,交易總金額異動為約3.27億元等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80)友威科-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因營運發展需要,擬購地自建廠房案(補充公告異動土地面積及交易總金額)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中市大雅區上楓段0912-0001地號 建物: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191巷10號(台中市大雅區上楓段01016-000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2/8/25~112/8/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3,549.00平方公尺,折合約1,073.57坪(原面積:3,445.00平方公尺,面積更正後增加104平方公尺,折合約31.46坪) 建物面積:2,664.24平方公尺,折合約805.93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27,438,850元 (原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17,843,550元,面積更正後增加9,595,3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捷世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34,076,99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巫智豪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8)北市估字第00027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營運發展及業務需求,擬購地自建廠房。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4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4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補充公告因圖簿面積不符,面積更正,異動土地面積及交易總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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