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光董事會決議派公司人員出任臺灣中華化之董事職務,同時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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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永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派公司人員出任臺灣中華化學工業(股)公司之董事職務,同時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1.董事會決議日:113/03/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清泰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之臺灣中華化學工業(股)公司之營業範圍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代表本公司出任臺灣中華化學工業(股)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出任臺灣中華化學工業(股)公司董事生效日期為該公司下屆董事改選日期1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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