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德:公司負責人接獲台灣高等法院違反證交法之判決書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308)聯德-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台灣高等法院違反證交法判決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陳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金上更一字第3號 4.事實發生日:113/03/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接獲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獲悉違反證券交易法判決主文。 6.處理過程:本公司董事長陳先生所涉證券交易法案件,經台灣高等法院112年度重金上更一字第3號案件判決在案,本案仍得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上開案件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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