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B:銀行紓困債券持有人先買單?應有彈性
精實新聞 2013-10-21 09:03:02 記者 陳苓 報導 歐盟8月1日生效的新規定,將銀行紓困責任轉至股東和次級債投資人(junior bondholder)身上;但是歐洲央行(ECB)總裁德拉吉(Mario Draghi,見附圖)認為,若銀行尚有一線生機,應可獲得政府紓困,不讓次級債投資人蒙受損失。
路透社報導,德拉吉7月30日致信歐盟競爭委員會專員Joaquin Almunia,表示預警性的資本重組中,若讓次級債投資人承受損失,將傷害後償債券(subordinated debt)市場,可能會導致投資者從歐洲銀行市場出走,進一步重創銀行籌資重整的能力。
信中指出,要是銀行瀕臨破產、或是資本額低於法令規定,應適用於新措施,由股東和次級債投資人出錢救火。但若是銀行營運模式可行,資金準備也高於法令規定的最低限額,監管單位卻要求增加資金時;萬一銀行無法在市場迅速籌得款項,應可獲得政府紓困,不讓次級債投資人先負擔損失。相關單位19日表示,正與歐洲央行密切合作,找出實行新規定時,可能出現的挑戰和解決方案。
歐盟財政首長6月底達成初步協議:同意銀行倒閉時將先尋求「內部紓困」(bail-in),除非情況特殊,否則納稅人不需為銀行買單。新方案規定銀行面臨危機時,由銀行股東、債券持有人優先承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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