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KY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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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1)泰福-KY-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 事: Delos Fund Capital Fund,LP 代表人:陳林正先生 (2) 董 事: 鵬霖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志全先生 (3) 董 事: 鵬霖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達夢先生 (4) 董 事: Allen Chao and Lee Hwa Chao Family Trust 代表人:趙宇天先生 (5) 董 事: Hsia Family Trust 代表人:夏 正先生 (6) 獨立董事: 蔡金拋先生 (7) 獨立董事: 王泰昌先生 (8) 獨立董事: 張綺芬小姐 (9) 獨立董事: 謝尚賢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投票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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