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考量全家股權的相互回復原狀等因素,董事會決議變更盈餘分派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218)泰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1年度盈餘分派案,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1.事實發生日:112/06/16 2.公司名稱: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1年度盈餘分派案,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向投資大眾說明如下: 1.本公司第22屆董事會決議111年度自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下同)1,999,996,152元,每股配發4元。然而本公司先前決議處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以及取得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案之法律效力均仍待商榷,考量因應日後紛爭結果,特別是全家股權的相互回復原狀,須返還交易金額80億元給萬寶公司,所以本公司認為有保留相當營運資金之必要。 2.此外,截至112年6月13日止,本公司銀行存款餘額合計約20.4億元;往來銀行已通知因經營權變動,本公司所有融資額度不得動用,若重新申請融資,銀行端表示需待經濟部完成董事長變更登記後,始得向銀行辦理融資額度之申請,依據銀行一般作業慣例,重新核貸約需2-3個月時間,綜合上面的因素,本公司實無能力發放4元現金股利。 3.因此本公司新任董事會於今日召開,重新討論111年度盈餘分派案,在衡量本公司目前銀行存款餘額、融資動支條件,以及公司日後營運所需資金等因素後,董事會決議修改原公告之現金股利分派案,改為以本公司111年期初未分配盈餘「284,927,769元」全數分派現金股利予股東。 以上說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盈餘分配案之變更係由本公司112年5月31日股東臨時會選任之董事召開之112年6月16日董事會所決議通過,如有虛偽不實或決議事後經撤銷或確認無效或違反法令規章情事,所造成之損害,均依相關法律規定負責,倘有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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