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積股東會決議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名單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27)聚積-公告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吳明致 (2)獨立董事:王志鴻 (3)獨立董事:徐維鴻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9,180,044權 贊成:27,166,720權,占表決權數93.10% 反對:1,899,691權,無效:0權,棄權/未投票:113,633權, 決議: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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