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和鋼鐵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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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東和鋼鐵-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股東:懋昇投資(股)公司。 (2)董事:懋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侯傑騰。 (3)董事:懋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董伯勳。 (4)董事:和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侯玉書。 (5)董事:漢磊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志明。 (6)董事:良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保合。 (7)董事:侯彥良。 (8)獨立董事:劉德明。 (9)獨立董事:劉嘉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及其代表人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懋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侯傑騰,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福建中日達金屬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羅星中路1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馬口鐵。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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