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盾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現增上限2千萬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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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2)神盾-公告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數以不超過20,000仟股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時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份總數之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股份總數之75%~80%。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相關作業細節,待下次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相關作業細節,待下次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認股基準日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改變以致有修正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發行條件、增資基準日、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餘相關事項,擬授權董事長於向本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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