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田:遭重核固定污染源空污防制費後應追補繳逾1.3億元,其中1.3億Q3已認列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410)森田森田111年11月25日重訊記者會之新聞稿
1.事實發生日:111/11/25 2.公司名稱:森田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11/25採視訊連線方式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聞稿內容如下: 森田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1月25日接獲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文,有關空氣污染防制費追補繳案陳述意見書(字號:環空字第1110091708號),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5條規定,重新核算本公司於105年第3季至110年第2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之應追補繳金額新台幣1億3,104萬2,371元。 因本公司位處總量管制工業區,內部人員未諳法令,致產生差異。科工建廠至今已建置空氣污染防制等相關設備近億元,為符合環保法規及排放標準,今後仍持續強化生產製程密閉集氣系統,增購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以符合環保法規要求。 追繳金額新台幣1億3,104萬2,371元,其中1.3億元已一次認列於今年第三季財報,並針對空污防治設備去除效率等計算疑義循行政救濟程序進行陳述或訴願。本公司財務狀況良好,補繳金額不會對公司營運造成影響。 有關內部人員申報差異已改善完成,未來將持續加強內部管理及作業程序,避免相關差異再次發生。 本公司除依照既定規劃增設空氣污染防治設備並報請台南市政府環保局確認外,並持續加強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定期之維護、保養以維持防制設備最佳的去除效率,落實環保政策。 空污費實際追補繳金額將以後續收到之裁處書為準,金額如有差異將以重大訊息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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