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上限4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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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1)富邦金-公告本公司計畫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是 4.發行總額:發行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00億元,得向主管機關提出公司債總括申報及採分次發行,額度為申報生效後兩年內有效。 5.每張面額:視市場狀況決定之。 6.發行價格:視市場狀況決定之。 7.發行期間:15年以下(含15年)。 8.發行利率:視市場狀況決定之。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或償還負債。 11.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決定。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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