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規劃》二代健保上路 保單檢視不可少
精實新聞 2012-10-30 19:41:29 記者 徐伯豫 報導 二代健保上路,除了保費的課徵方式有所改變之外,您可曾注意到,將來給付的範圍也有小小的不同呢?相信您在DRGs上路後,就醫時多了不少的「麻煩」,而在二代健保上路後,不給付的項目也有所增加,也就是說有些醫療服務必須自費。在這樣的情形之下,若是高額的醫療費用,您要如何償付呢?保險專家提醒您,一定要好好檢視自己的保單,才能在二代健保上路後,擁有品質較好的醫療照護。
【同病同酬 降低醫療資源浪費】
二代健保最主要的訴求就是降低國人在用藥上面的浪費以及對於醫療資源的濫用,未來在同樣的疾病之下,醫院將會採取一樣的醫治方法,因此收費的部分也將都一樣,不會有同樣的疾病但不同的費用情形發生。這也就表示,未來就醫將不能請醫生提供非本次就醫目的的相關檢查,您可能就會面臨到自費項目增加的情形。
【自費項目增加 實支實付不可少】
若是醫療行為需要自費項目時,商業保險給付範圍「最給力」的,莫過於實支實付的醫療保險。不但能夠提供住院病房費的給付,若是有自費用藥或是其他雜費,都能夠透過申請實支實付的醫療給付獲得理賠。因此保險專家建議,因應二代健保的來臨,您一定要檢視自己的保單中是否有購買實支實付醫療型商品,也別忘了檢視給付的金額。若是想要提高給付金額,專家表示,目前多家保險公司均提供副本理賠的實支實付型商品,建議您不妨以加買的方式拉高自己的給付金額,並不需要解約重買,如此還能省下一筆開銷。
【住院天數減少 長期照護成話題】
另外二代健保可能會面臨的問題,就是住院天數將可能會縮短,如此一來,不是在家休養的時間會拉長,就是得自費住院。而根據行政院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台灣18-65歲的身心障礙人口是65歲以上者的1.5倍,顯示有許多正值有工作能力的族群,可能因疾病或突發意外而面臨需要長期看護(長看)的狀況。
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副總經理洪祝瑞表示,一般人在進行保障規劃時常常忽略長期看護險,當發生需要看護狀況時,才發現不在壽險或醫療險、意外險的理賠範圍內;失去自理的生活能力期間大多在家療養並需要有專人照料,因此針對住院或醫療給付的醫療險此時並派不上用場,而目前的勞工保險雖然有失能給付,但是一般只有職業災害所引起的失能才會獲勞保理賠,且有年期的給付上限。
【長看險保費高 建議用定期險階段性加強】
洪祝瑞表示,全方位保障應包括壽險、意外險、醫療險、重大疾病險以及長期看護險,其中壽險以及長看險由於保費金額較高,如果預算不夠可以考慮用定期險方式階段性地加強這段期間的保障。以「中國人壽長期看護健康保險附約」為例,該商品為定期看護險,但具有每季理賠、理賠期間遇保險期間到期也不會終止、領取看護保險金期間免繳續期保費等特色。
以40歲男性為例,投保丙型(給付10年),保障期間20年期,保額10萬,年繳保費為新臺幣2,893元,等於每日僅需8塊錢,就能擁有每次事故最高理賠400萬的長期看護保險金保障,也就是每季可以領取10萬元,最長可以領10年,而且在給付期間不用負擔任何保費,若在投保第18年發生需要長看的事故,仍能擁有最長10年期的長期看護保險金的給付,足以保障家人的基本生活用度。
中國人壽提醒,有家庭責任的青壯年族群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並視能力範圍內為自己也為家人添購足夠的保險保障,不但著眼於眼前的生活,更要未雨綢繆設想到未來可能面臨的各種狀況,才能真正照顧家人的一生。
全方位保障建議
壽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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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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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繳費終身保障,避免家庭失去經濟支柱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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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拉高定期壽險的額度,充分做到保障家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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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
在特定期間用較低保費加強自身保障,預算有限也可為家人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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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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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意外事故加強保障,避免因意外使全家頓失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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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擔任風險較高的外勤工作,建議拉高意外險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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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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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療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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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因為住院產生相關醫療行為的費用,避免醫療費用造成家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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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能力優先投保日額型及實支實付型醫療險,若有預算再針對家族病史投保防癌或重大疾病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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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癌險/重大疾病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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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癌症或重大疾病保障,避免醫療費用或醫療期間無法工作造成家人負擔 |
失去自理能力時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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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看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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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達長期看護狀態,即使沒有住院,在家療養也可理賠長看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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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終身型長期看護險保費較高,若預算有限可考慮先投保定期型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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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伯豫製表
【老年提前給付 提供被保人及時雨】
若是已經超過60歲,無法再加買醫療保單的您,建議您不妨先檢視自己的保單是否有加註「老年提前給付」的條款,若有提供醫療金的提前給付,不妨也多加利用。根據了解,目前提供將壽險提前轉為給付住院醫療金的壽險公司,包含遠雄、富邦、國華、國泰、國際紐約、宏泰、台壽、友邦等保險公司,都提供保戶在有需要時,能夠申請將特定險種的壽險給付,轉換成為醫療保險金,解決保戶醫療上的需求。此外,也有部分的保險公司,像是保德信、富邦(原安泰)的部分保單,提供保戶若能提供專科醫師開立,餘命為六個月以下時,可以提前給付身故保險金,讓被保人能夠妥善安排身後事。
保險公司提供老年提前給付
定義 |
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至醫院住院診療時,得依實際住院日數乘以「每日住院日額」申請老年住院醫療提前給付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符合「疾病末期」者,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生前需求提前給付保險金 |
條件 |
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逾70-75歲以後 |
經醫院聘認知專科醫師診斷及保險公司和保醫師認定,存活期為六個月以下 |
公司 |
遠雄人壽雄安心終身保險、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富邦人壽部分保單、國華人壽部分保單…等 |
遠雄人壽雄安心終身保險、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富邦人壽部分保單、國華人壽部分保單…等 |
備註:保單細則條款、給付方式及條件,各家保險公司皆有所差異,本表僅供參考,不具商品解說之效益。
整理製表:錠嵂保險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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