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日本龍頭企業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元大日本龍頭企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元大日本龍頭企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12年5月9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6個月(含)後,投資於國內外之上市及上櫃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70%(含);且投資於符合「日本龍頭企業」定義之股票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60%(含);前述「日本龍頭企業」股票須符合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所載之定義。
「元大日本龍頭企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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