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進口自中國等的2,4-二氯苯氧乙酸作出反傾銷初裁
美國對中國大陸等作出2,4-二氯苯氧乙酸反傾銷初裁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美國商務部於2024年11月7日發佈公告,對進口自大陸和印度的2,4-二氯苯氧乙酸(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作出反傾銷初裁,初步裁定出口商泰禾有限公司(Thai Harvest Ltd.)和生產商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Jiangxi Tianyu Chemical Co., Ltd.)傾銷幅度為17.07%(抵消補貼後的保證金率為16.44%)、大陸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的傾銷幅度為127.21%(抵消補貼後的保證金率為126.58%),印度生產商/出口商的傾銷幅度為3.91%至13.23%(抵消補貼後的保證金率為0.87%至7.99%)。美國商務部預計將於2025年3月27日作出反傾銷終裁。該案涉及美國海關稅則號列2918.99.2010項下產品。
2024年4月23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大陸和印度的2,4-二氯苯氧乙酸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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