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禧:欣瑞聯科技取得高雄市苓雅區不動產,計1380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71)協禧-代子公司欣瑞聯科技(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高雄市苓雅區意誠段186地號 建物: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38號21樓之6 2.事實發生日:113/8/9~113/8/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 土地:8.37平方公尺,折合2.5319坪 建物:209.99平方公尺,折合63.52坪 (2)每單位價格: A.土地每坪單價:新台幣2,234,685元 B.建物每坪單價:新台幣128,180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3,800,000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康勛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由租賃改為自有資產。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及其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105年9月1日。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11,880,00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雙方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決定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3,910,88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張鑫捷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12)北市估字第0003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長期稅務規劃,擬將租賃使用改為自有資產,供研發試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8月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8月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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