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稅制有解!估整體金控稅負省百億
精實新聞 2012-08-08 07:38:29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金控連結稅制爭議有解!未來包括金控發債利息、舉債發放現金股利及設置內稽內控等必要支出,都可認列為費用,預估整體金控將可因此省下超過百億元的稅負。
金控連結稅制爭議由來已久,在金管會爭取下,財政部初步同意,金控發債利息、舉債發放現金股利及依法設置內稽內控等3項遵循法令產生的費用,將可全數認列。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金控為增資子公司而發行債務性的資本工具,例如次順位債等的利息支出,因在各子公司運用時就已經繳過稅,為免重複課稅,應該讓金控舉債的利息可認列為費用。
另外,金控與銀行子公司各須依法提列10%及30%的法定盈餘公積,中間的現金缺口,金控就必須舉債發放股息;而金控依法設置內稽內控必要的支出等2項,都可以認列為費用。金管會指出,3項必要支出衍生的稅務問題,財政部願意在法令上設法解決。
業界也估算,只要金控連結稅制有解,整體金控預估將可因此省下超過百億元的稅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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