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統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計3億元(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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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6)國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補充113/11/08公告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臺幣參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臺幣一百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期。 8.發行利率:採固定年利率1.9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採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一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屏分行。 16.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發行條件如有變更,連同其他發行事宜、相關機構之選擇,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決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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