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特:目前為止遭提起公訴對象並無劉姓員工且公司與李姓員工也未重製使用他人營業秘密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289)宜特針對昇陽半對宜特提起民事訴訟重訊內容之回應
1.事實發生日:110/03/09 2.公司名稱: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昇陽半在本日重訊文中,提及其營業秘密遭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姓員工、劉姓員工等人未經授權而重製、使用,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之云云;宜特澄清表示目前為止提起公訴之對象,並無劉姓員工,且宜特與李姓員工也未重製使用他人營業秘密。對於昇陽半意圖混淆視聽,宜特對此惡意行為無法認同,並不排除提告。 (2)昇陽半先前對宜特提起專利訴訟案件,已於2020年由智慧財產法院宣判其專利無效,而今在法院未進行審議前,公開對宜特求償毫無基礎之五十六億損害賠償金額,意在影響投資人信心、干擾市場,宜特將保留法律訴訟權,不排除提告,以正視聽。 (3)宜特重申,該名李姓被告員工從未任職昇陽半導體。 (4)宜特已與該名員工確認,未有使用任職於前雇主所知悉之資料;此外,公司在僱用該名員工時,也有簽訂僱傭契約書,保證在職期間不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或洩漏他人之營業秘密。 (5)宜特有效保護員工智慧財產權,在營運的每一個環節皆有完善資訊分級、存取與監管機制。同時宜特亦定期對員工施予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之教育訓練以提升員工法律遵循意識。 (6)對於昇陽半屢屢以惡劣手段混淆視聽的方式意圖干擾證券市場,宜特無法認同,籲請司法單位介入調查。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會就上開訴訟積極回應以維護公司之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及相關專家研究、評估起訴狀與相關證據資料。 (2)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