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元大證券(泰國)公告原告就民事第二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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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5)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泰國)公告原告就民事第二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上訴人):Mrs. Wassana, Ms. Poonsri, Mrs. Benjalak, Mr. Amnart及Ms. Prapaisri 被告(被上訴人):元大證券(泰國)、Ms. Jasmine Dindaeng及Phatra Capital Public Company Limited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548/2560 4.事實發生日:111/09/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Wassana等五名原告起訴主張元大證券(泰國)前員工Jasmine Dindaeng任職於元大證券(泰國)前身KKTrade Securities Co., Ltd.時涉有詐欺行為,並向元大證券(泰國)請求連帶賠償約泰銖3.01億元。案經一審法院將Phatra Capital Public Company Limited列為共同被告,並於109年10月8日判決駁回原告之全部請求後,原告及元大證券(泰國)均提起上訴。嗣後,第二審法院於111年4月7日判決駁回原告之全部請求。 6.處理過程:元大證券(泰國)今獲悉原告就第二審判決結果提出上訴,後續將依法進行答辯。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元大證券(泰國)及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均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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