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已請證券商善用網路畫面警語或APP推播方式提醒年輕人發生違約之後續責任
媒體報導證券商5月13日申報投資人小額違約交割
證交所說明,關於5月13日(星期五)證券商申報投資人「華航」個股違約,公告金額分別為新臺幣(以下同)544元之零股交易,及119,725,150元(買賣互抵淨額為6,075,150元)二筆,證交所業已及時洽證券商進一步了解及審查。
證交所表示,為強化投資人違約風險控管,證交所自 110年10月12日起對違約投資人實施管理措施,首次發生違約,證券商應通知投資人委託買賣證券應履行交割責任,若未履行,違約資訊將揭露於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之個人負面資料,影響個人日後與證券商之業務往來,並告知投資人爾後1年內再次發生違約,於受理其首次交易日起連續10個營業日的下單委託,須預收足額款券等強化投資人違約風險管措施。
證交所另透過多方管道(FB、製作宣導短片等)加強對年輕族群風險意識宣導,並請證券商善用網路畫面警語或APP推播方式提醒年輕人發生違約之後續責任,及對個人信用之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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