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固擬出售台中市西屯區鑫港尾段房屋及車位,預計處分利潤率約18~2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48)華固-擬出售華固頂部分房屋及車位予關係人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標的物名稱:華固頂 (2)土地座落:台中市西屯區鑫港尾段95地號 (3)房屋座落:上述基地內興建之華固頂部分房屋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3/8/8~113/8/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一: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1戶,合計53.80坪、車位2個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74.26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5,350仟元 (2)交易二: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1戶,合計51.54坪、車位2個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68.02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9,36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一: 1)交易相對人:鍾宛茜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長之女 (2)交易二: 1)交易相對人:洪聖恩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總經理之女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關係人有購買需求,非本公司選定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潤率約18-20%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它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獲取營業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8月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8月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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