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翎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2千萬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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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元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1/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仟股,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於平均股價之70%至90%之範圍內與主辦承銷商依當時市 場狀況及相關法令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3,000仟股由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2,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15,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需之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有所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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