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國處分競億電子(泰國)100%股權,獲利約2319萬美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108)競國-公告本公司處分競億電子(泰國)有限公司100%股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競億電子(泰國)有限公司100%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8/9~113/8/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競億電子(泰國)有限公司100%股權 交易總金額:暫訂約為人民幣2.787億元,並依合約規定支付。 最終實際交易總金額尚需於實際交割日後,依據股權轉讓協議所訂之價格調整機制而定。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Victory Giant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90%) Pole Star Limited (10%)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處分利益約美金23,193仟元(以113/06/30自結數計算)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限制條款:無。 重要約定事項:以在交割日前將競億公司目前存在的1,749萬美元股東借款轉增資為競億公司之股本。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係雙方議價並取得獨立專家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後,提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競億電子(泰國)有限公司100%股權,交易金額約為人民幣2.787億元,本次已全數處分,權利並無受限制。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例:37.76%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89.05%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2,109,642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基於集團營運策略及營運績效之考量,並提升股東權益。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8月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8月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胡湘寧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中市191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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