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井泵浦董事會決議初上櫃前現增500萬股,暫訂每股51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982)大井泵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共計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臺幣51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據上櫃前公開承銷之相關規定,並依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4,25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股數15%計75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4,250,000股依證交法第28條之一及本公司民國112年08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之權利,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267條關於原股東僅先分認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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