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銀擬合併子公司台南人身保險代理人、府城財產保險代理人,基準日暫定6/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09)京城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子公司台南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及府城財產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基準日。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8/3/25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簡稱京城銀行) 台南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簡稱台南人身) 府城財產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簡稱府城財產)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台南人身及府城財產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台南人身及府城財產均為京城銀行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合併後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擴大客戶服務範疇,提高消費者權益保障,發揮經營綜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資源、降低營運成本,提高經營效率。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 11.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2.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5.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08年6月3日,實際日期如有變更,將另行公告。 16.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合併後台南人身及府城財產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京城銀行概括承受。 17.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京城銀行為銀行業;台南人身為從事人身保險代理人業務; 府城財產為從事財產保險代理人業務。 18.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9.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 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21.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2.其他敘明事項: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