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股東會通過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名單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478)智冠-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潘明燦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 興能高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聯創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贊成權數:92,873,929權,占表決總權數86.51%,反對權數:10,807,576權,棄權/未投票權數:3,667,807權,無效權數:0權,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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