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太士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700萬股案,暫定每股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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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5)山太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7,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0,000仟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百分之十五之股份計1,050仟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股數百分之十五之股份計1,050仟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百分之八十五股份計5,950仟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 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 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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