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中國信託綜合證券取得台北市南港區使用權資產,計約84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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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1)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公司公告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取得台北市南港區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68號3樓、188號13樓、188號14樓(中國信託金融園區) 2.事實發生日:110/12/28~110/12/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經貿二路168號3樓 租賃面積:312.72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2,080元 每月租金金額:租金新台幣650,458元 租賃契約總金額:新台幣15,610,992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5,302,062元 (2)經貿二路188號13樓、14樓 租賃面積:1421.15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2,080元 每月租金金額:租金新台幣2,955,992元 租賃契約總金額:新台幣70,943,808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69,539,88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同為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於103.4.1起,即陸續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租,本次係為原址續租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4)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經貿二路168號3樓 付款條件:每三個月付一次,每次支租金新台幣1,951,374元 付款期間:111/01/01~112/12/31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2)經貿二路188號13樓、14樓 付款條件:每三個月付一次,每個月租金新台幣8,867,976元 付款期間:111/01/01~112/12/31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附近租金市場行情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揚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估價者:揚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168號3樓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2,080元188號13樓、14樓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2,163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葉又銘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9)北市估字第00029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合署辦公,發揮集團最大綜效,續租辦公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0年12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0年12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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