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施行 自由亞洲電台關閉香港辦公室:員工安全考量
香港本月23日施行基本法23條,再度限縮香港的人權與自由。美國新聞媒體「自由亞洲電台」(RFA)今(30)天表示,出於員工安全考量,已關閉香港辦公室。 自由亞洲電台:基本法23條部份新罪針對媒體基本法23條,禁止罪行包括,叛亂、分裂國家、煽動行為、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境外政治組織或實體於特區從事政治活動,以及特區內政治組織或實體與境外政治組織或實體建立關係,該法條將與2020年施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同時運作,引發眾多民主國家與人權組織批評。 自由亞洲電台台長兼執行長方貝(Bay Fang)聲明表示,由於擔心自由亞洲電台工作人員和記者的安全,在香港不再有全職員工,並關閉實體辦公室。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個月則是指責自由亞洲電台抹黑基本法23條,當時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指出基本法23條中部份新罪行是針對媒體。當被問到自由亞洲電台是否已違法時,鄧炳強表示,他想提醒大眾要注意「外國勢力」散播的錯誤資訊。 方貝指出,香港當局的行動,包括將自由亞洲電台稱為「外國勢力」,引起有關他們在基本法23條制定後,是否能夠安全運作的嚴重問題。 責任編輯/林廷屹 (本文由 台視新聞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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