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應材高雄廠既有廠房內增建工程違反建築法,遭處罰款310,950元(更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49)新應材-更正本公司高雄廠既有廠房內增建工程違反建築法第25條處罰款案(無保險理賠)。
1.事實發生日:111/12/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高雄廠既有廠房內增建工程,於申請核發建照((111)南科(高)建字第036號)期間,因營運需求而先行施工,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查核有違反建築法第25條之規定,依同法第86條及「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建築案件行政裁罰基準」第3條,裁罰新台幣 310,950元。 3.處理過程:依規定繳交罰款。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無。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規定繳納費用後取得建造執照,再依法規流程完成各項申報及勘驗程序,申請使用執照。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