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億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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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大億-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董事會決議日:112/12/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莊智清;總經理 (2)鄭清香;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莊智清;總經理 (2)鄭清香;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福州小糸大億車燈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莊智清 (2)福州小糸大億車燈有限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鄭清香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東南汽車城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主要為汽機車燈具、模具之生產製造及買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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