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城股東會決議依公司法第209條解除董事從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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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8)輝城電子-股東會決議依公司法第209條許可解除董事從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陳宇澄 (2)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王晴明 (3)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陳達昌 (4)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徐道訓 (5)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張耀源 (6)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鄭清添 (7)董事: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經營性質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5/06/21~108/06/2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陳宇澄 (2)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徐道訓 (3)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張耀源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陳宇澄 事業名稱:東莞萬利信新材料元件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事業名稱:萬裕三信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事業名稱:無錫萬裕電子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及總經理 (2)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及代表人:徐道訓 事業名稱:萬裕三信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職務:總經理 (3)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High Merit Group Limited 及代表人:張耀源 事業名稱:東莞輝城電子有限公司 職務:總經理 事業名稱:昆山鴻正電子有限公司 職務: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萬利信新材料元件有限公司:東莞市長安鎮烏沙村新安工業區 萬裕三信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東莞市長安鎮烏沙興發南路新星工業園 無鍚萬裕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春暉東路148號 東莞輝城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望牛墩鎮赤滘村南昌南路 昆山鴻正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陸家鎮東部開發區珠竹路22-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萬利信新材料元件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電子零件 萬裕三信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電子零件 無鍚萬裕電子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電子零件 東莞輝城電子有限公司:電解電容器之生產及銷售 昆山鴻正電子有限公司:電解電容器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東莞輝城電子有限公司與昆山鴻正電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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