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師傅-DR:7/26為TDR現金股利及特別現金股利之付款日(更正)
TDR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10322)康師傅-DR-更正1130715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公告之股利付款日
符合條款-第五條第26款 事實發生日:113/07/18 發生事由: (一)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以西元2023年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每原股配發人民幣0.2766元,折合港幣0.29765元,依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港幣兌換新台幣匯率NT$4.150換算,每原股現金股利約折合新台幣1.2352475元,茲每1單位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表彰該公司普通股0.5股,故每1單位臺灣存託憑證現金股利約折合新台幣0.61762375元。 (二)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另分派特別現金股利,每原股配發人民幣0.2766元,折合港幣0.29765元,依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港幣兌換新台幣匯率NT$4.150換算,每原股特別現金股利約折合新台幣1.2352475元,茲每1單位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表彰該公司普通股0.5股,故每1單位臺灣存託憑證特別現金股利約折合新台幣0.61762375元。 (三)每單位臺灣存託憑證之現金股利及特別現金股利須扣除香港CCASS及國外銀行股利撥轉費用、1%存託費用及匯款或支票郵寄費用。(註:依存託契約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存託機構或其代理人得依存託契約或相關法令,在進行分派前扣除相關之費用、稅款、手續費及其他支出;存託機構就本次發放現金股利,依存託契約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每一單位臺灣存託憑證以新台幣依分派金額之1%計收費用)。 (四)茲訂定民國113年7月26日為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現金股利及特別現金股利之付款日,委由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586-3117)代為發放(發放至新台幣元為止),採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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