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國投資人需求及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以提升其國際競爭力、降低投資人之交易成本並強化其權益之保障,金管會經徵詢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開放國內證券商得自行、受託買賣大陸地區政府或公司在港澳地區及其他外國證券交易市場發行或經理之有價證券(如美國N股、香港H股、新加坡S股等) 。 本措施將循行政程序發布相關行政命令後實施,目前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之42家證券商均即得受託買賣本次開放標的。(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