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3-29 19:33:59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資本利得議題再起,台股馬上嚇到腿軟,終場大跌超過2%,跌幅稱冠亞股!其實,租稅公平不僅是馬政府的政見,也符合多數中產階級的期待,但課徵證所稅就解決了租稅公平的問題嗎?重複課稅及人頭戶的問題有沒有配套?而對於股民來說,課徵證所稅也許未必代表繳的稅真的變多,但是3、5天就來一次的政策空飄球卻讓台股市值像坐溜滑梯,這恐怕才是千萬股民們說不出的痛!
馬總統在黃金十年願景中,其中一項施政主軸就主張租稅正義,就像很多法人機構所言,國內薪資占GDP僅45%,但薪資所得卻占綜所稅的60%,遠高於OECD平均的49%,因此提高非薪資所得的課稅基礎,預期也是財政健全小組力推租稅改革的主要方向。
而對於還處於財政赤字的政府來說,如果新增稅源有助擴大稅基,還能實現租稅正義,自然是雙贏,而對於廣大的中產階級來說,高所得的人繳交較高的稅率也符合社會期待,只是如果缺乏完整的配套,恐怕不僅稅收無法增加,還會出現扭曲的怪象,甚至涉及重複課稅的公平性問題。
先從擴大稅基來看,持平而言,相較於還未施行實價登錄的房屋交易來說,有價證券因多有公平市價,在計算盈虧上較無爭議,這可能也是外界認為若開徵資本利得稅,證券交易所得稅可能先於房屋交易所得稅的原因。不過,顧名思義,證所稅是「有所得才能課稅」,以股市「二八理論」來看(贏家占二成、輸家占八成),八成的投資人不僅不用繳交證所稅,假設納入財產交易損失可分3年抵扣的概念,多數的投資人還可以此作為降低稅負支出的「工具」之一。
也因此,前任財政部長李述德反對證所稅復徵,關鍵在於「稅收可能有減無增」。證券主管單位內部也分析,如果復徵證所稅,最大的貢獻可能來自初次發行上市(IPO)公司的大股東,主要是因股價計算基礎由原票面變成公平市價,其中的差價都將列入證所稅課稅基礎。
第二個課徵機關的考量可能來自稽徵成本。以目前證券交易相關的稅率來說,除公債外買賣有價證券都要課徵證交稅,其中股票是在賣出時課徵千分之三,每年對國庫的貢獻約介於900-1,000億元間,因證交稅是有交易就要課稅,且不涉及現有稅制改變,潛在社會成本自然最低,一旦復徵證所稅,稽徵成本的增加也不能不納入政策考量。
回到最嚴肅的租稅公平問題;如果只是單純高所得、高課稅,且所有交易所得一併納入公平計稅基礎,當然是最理想的烏托邦,但這也涉及幾個技術層面,包括如果要復徵證所稅,是併入綜合所得(營業所得)的計稅基礎?或是採分離課稅的固定稅率?是比照鄰近國家僅針對法人機構?或散戶一視同仁?更重要的是既然有賺就要繳稅,有虧自然也要能夠扣抵,最怕的就像民國77年宣布復徵證所稅造成股市大跌後,隔年又宣布停徵,害千萬股民股票既賠了錢,抵扣權利也受損,硬生生被剝皮兩次。
另外,只要涉及繳稅就有人頭戶的問題,假設不解決實質交易的歸戶問題,恐怕當年復徵證所稅的人頭戶異象又會重演,政府不僅課不到大戶的稅,還會衍生新的社會問題。
而對證券主管機關來說,更關心的當然是交易成本對資本市場競爭力的影響。就像很多市場前輩都已經提過,國內千分之三的證所稅在國際間實屬中間偏高,而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也說,目前的證交稅其實已有證所稅的意涵,因此如果真要復徵證所稅,勢必得搭配部分證交稅的調降,才能符合社會期待,但調降多少才是課徵機關與繳稅民眾的最大公約數,拿捏之間是高度技術。
市場對於證所稅的恐懼無須贅述,證券市場的前輩對於前任財政部長郭婉蓉宣布復徵證所稅造成無量下跌19天還記憶猶新,當然,如果只是害怕股市下跌或房市走空影響經濟,就避談租稅公平的問題,或也不符合社會期待,只是在還未有政策完整配套及作法前,僅僅釋放政策氣球就讓台股市值狂瀉,甚至交易急縮,不僅政府課不到稅,股民損失的財產豈僅僅是一年繳多少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