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政府將確保到 2030 年海上風機發電量增加 5 倍
綜整丹麥新聞媒體於6月12日報導, 因應政府於4月19日提出 "丹麥可以做得更多2"政府改革案中之提出新能源計畫提議,旨欲於於2030年前提供1-4GW之電能容量。丹麥氣候和能源部長Dan Jørgensen指出, 此項新提案旨欲於8年內增加5倍綠能足以為未來船舶、飛機和卡車提供綠色燃料供應,丹麥離岸風電之建置容量已由目前的2.3GW計畫擴大到 8.9GW, 政府將在 2030 年前再擴建 4 GW的風能容量 ,隨著此新增目標, 總容量將達12.9GW ,較目前目標高出5倍。據氣候、能源和供應部的數據,至 2030 年此離岸風電之電力容量足以供應 1500 萬戶之家庭。
J氏部長指出,為擺脫俄國的天然氣供應,丹麥必須擴增其風電容量。當局將進行廣泛投資,還必須在陸地上生產更多的風能。海上風能仍是一種穩定且非常重要的再生能源形式,另由於技術持續發展而使價格大幅下降。渠指出,最終可能會有4個新的風場。 惟目前尚不清楚需要安裝多少風機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該部正在開展一項分析工作,以了解擴建所需。
J氏氣候和能源部長另指出,即便在 2030 年之前增加5倍的風電容量,但政府已準備好開始討論在 2030 年之後啟動的海上風場和能源島的可能。 這是需要與業界進行深入分析對話,丹麥很榮幸擁有世界領先的綠能公司,渠等也願意承擔部分的風險為取得領頭羊之地位。
政府對該提案的期望是,新的海上風機電力將能受用於Power-to-X 工廠, 其次再將其綠電轉化為氫或其他氫基燃料。該計劃亦得到政府氣候監督機構氣候委員會 (Klimarådet)的讚揚,該理事會之主席 Peter Møllgaard 指出,這是一個雄心勃勃的提議,雄心勃勃是絕對必要的。然而,渠亦強調,政府必須小心不要對 Power-to-X 工廠進行過多投資,必須在將航空運輸在內的重型運輸包括在能源改革之內,並還應關注重型運輸的電氣化。
據丹麥船務公會 (Danske Rederier) 和 丹麥綠電商業組織公會 (Green Power Danmark) 的一項新分析結論顯示,丹麥到 2030 年要至少增加 4 GW的海上風電容量,即使總容量達到 12.9 GW,也僅足以確保有足夠的綠電用於丹麥國內航運和船舶的氫氣、綠氨和綠甲醇燃料供應;如果要出口綠色燃料,則需要在 2030 年之後再度大幅擴展海上風電之建置。(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