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107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我國於107年1月1日接軌IFRS 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宣布我國將於107年1月1日如期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IFRS 9),適用範圍包括一般產業及金控、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業。金管會表示國際金融市場於2007年至2008年間,陸續發生美國次級房貸危機、雷曼兄弟破產事件,引發全球金融風暴,各界紛紛表達批評與改革呼聲,其中財務報告所呈現之金融工具損失遠小於真實損失,且未能反映金融交易真實情況,受到國際市場高度重視,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爰發布IFRS 9公報。
國際動態
經查目前國際上採用IFRS之主要資本市場,如歐盟、英國、澳洲、加拿大、新加坡、韓國及香港均已完成認可或宣布如期於107年1月1日採用IFRS 9;國際證券管理組織(IOSCO)亦已發表聲明敦促各會員國如期接軌IFRS 9並落實督導企業採用IFRS 9各項準備工作。臺灣亦為國際證券組織之會員,且已自102年起接軌IFRSs,遵循國際規範為推動國內資本市場國際化必經之路。
金管會推動情形及相關協助措施
IFRS 9與現行企業採用之IAS 39在金融資產分類及減損評估上有顯著差異,為利企業及早進行評估及因應,金管會自103年7月IFRS 9發布後,即展開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完成公報中文化及製作公報內容差異分析,並自103年第4季起辦理宣導會進行IFRS 9公報內容之介紹。同時邀集證交所、櫃買中心、學者專家及會計師代表共同成立「採用IFRSs新公報工作小組」(下稱IFRSs 工作小組)以解決企業採用IFRS 9之實務問題。截至105年底,已完成13則實務指引或釋例、5則問答集以及13題減損議題彙編,如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及創投公司公允價值之評價實務問題以及債券型及貨幣市場基金在適用IFRS 9之分類上疑義等均已獲得解決,並已納入相關IFRSs宣導會中進行介紹,以利企業瞭解。
針對銀行業及保險業之輔導部分,金管會分別於103年11月與104年1月函請銀行及產、壽險公會成立專案工作小組規劃因應事宜,督導銀行公會完成「IFRS 9減損評估方法論指引」及「IFRS 9減損評估方法論指引計算釋例」等相關文件,及按季督導保險業準備情形,持續溝通問題。為解決保險業採用覆蓋法(Overlay Approach)之實務問題,已透過IFRSs工作小組討論協助釐清,未來將針對覆蓋法之相關釋例及財務報告之揭露方式製作範本,提供業者參考。
政策影響評估
金管會為評估IFRS 9對我國企業之影響程度,前於105年4月起陸續對各上市(櫃)、興櫃及公開發行公司發放調查問卷,以104年度財務報告為基礎進行試算,共計回收2,358份問卷,據統計結果顯示,IFRS 9公報對94.65%企業之資產無重大影響,對93.93%企業之權益無重大影響。
政策評估過程當中,銀行業及保險業曾反映若干公報適用問題,包括無法取得原始放款時客戶之信用風險資料,是否得採用IFRS9首次適用日之信用風險資訊,或IFRS 9下已分類之金融資產,未來適用全新保險合約公報IFRS 17時可否再重分類等。為有效解決金融業者導入IFRS 9之實務問題,協助業者順利推行公報,金管會表示,均已與業者充分溝通並正面回應,在政策上將給予業者充分協助與支持。
未來推動工作重點
為因應我國企業將於107年1月1日適用IFRS 9公報,金管會將儘速配合檢討及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等相關監理法規,舉行宣導會並針對IFRS 9實務問題進行討論與研擬發布相關指引及問答,俾利企業遵循。由於IFRS 9對企業影響層面較廣,金管會提醒企業應儘速就接軌IFRS 9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妥善規劃因應措施,包括深入瞭解公報內容,評估企業會計政策、投資政策及內部控制制度是否須配合調整等,並加強與公司治理單位之溝通。經評估後如發現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者應適時發布重大訊息。(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