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亞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30)健亞-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黃奇英/法人代表(董事) 劉克宜/獨立董事 蘇來守/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疇相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表決通過。(贊成98.87%,反對0.10%)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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