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臺董事會決議擬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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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5)麗臺-本公司擬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麗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4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3~5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公開銷售。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本次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籌資計畫有關發行時程、承銷方式、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因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及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而需修正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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