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就農糧署處分違約金和解乙案,應更新後續事件發展變化,惟卜蜂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3條第5項情事,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卜蜂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