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帝寶交通器材(昆山)配合昆山高新區搬遷計劃取得補償,合計約1.77億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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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5)帝寶-代子公司帝寶交通器材(昆山)有限公司公告配合昆山高新區搬遷計劃取得補償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搬遷範圍:鹿城路以東、蕭林路以南、虹橋路以西、花園路以北四至範圍內,帝寶交通器材(昆山)有限公司之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物、附屬物及設備等所有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3/9/27~113/9/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使用權面積46,109.6平方公尺。 房屋建築物、裝修、附著物及設備。 搬遷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搬遷獎勵、騰地獎勵、退租補償、中轉租金補償。 以上總金額共計人民幣177,064,109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昆山高新區房屋徵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本案尚有搬遷期間停產損失、無法拆遷之設備損失、設備運輸之搬遷及重置費、職工安置費用、其他與搬遷相關費用及相關稅負將會陸續發生,預計處分損益須待會計師查核後提供。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協議書內容執行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董事會同意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蘇州嘉譽資產評估事務所 房屋建築物附屬物:人民幣 41,843,500元 土地使用權 :人民幣 19,827,2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王萍;楊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中國註冊資產評估師:41000303;32030147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配合昆山高新區搬遷計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9月2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估價報告之項目為房屋建築附屬物及土地使用權,未含機器設備及辦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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