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花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預計150萬股,115~117年可能費用化金額約1.2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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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1)櫻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8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5,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普通股1,500,000股。 4.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個人績效、公司績效、服務條件,並於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本公司、本公司從屬公司之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保密協議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已獲配股數並予以註銷;於例外情形(包括但不限於發生繼承),則依本公司「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公司「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 7.員工之資格條件:(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仍在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全職經理人或本公司、本公司從屬公司關鍵職位人員為限,資格為: A.對本公司、本公司從屬公司營運決策有重大影響者。 B.與本公司、本公司從屬公司未來策略連結及發展具高度相關性者。 (2)具獲配資格之員工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公司營運成果,以及年資、職級、工作績效考核、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各年度職務調整之情形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分配原則,由董事長與總經理核定提報董事會核准前,獲配員工為經理人,應經過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獲配員工為非經理人時,應經過審計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高階主管及關鍵人才,並將其獎酬連結股東利益與公司治理成果。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公司應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 若以本公司113年12月13日之收盤股價84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總金額約為新台幣126,000仟元,依既得條件於115年至117年每年可能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36,698仟元、36,698仟元及52,604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依本公司113年12月13日在外流通股份218,808,256股計算,暫估115年至117年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為新台幣0.17元、0.17元及0.24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可能之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期間,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及相關作業事項由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各項條件,如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有修訂必要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所有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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