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內閣達成共識,將對能源業者課徵超額利潤稅
奧地利內閣政府達成共識將對能源業者課徵超額利潤稅
依據奧媒「標準報」(der Standard)及奧地利財政部新聞稿,奧國副總理(兼綠黨主席)Werner Kogler及奧國財政部長Magnus Brunner 11月18日在記者會公布對能源者課徵超額利潤稅方案,並送交國會審理。該方案係依據部長理事會9月底通過之歐盟規範訂定,針對石油及天然氣企業利潤,以及發電業者營收進行課徵。所課徵之稅負將用於減輕家戶及企業負擔,以達到公平。
K副總理表示,該措施以石油及天然氣業者2018年至2021年四平均獲利作為參考基準,並以2022年7月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為適用期。倘適用期間利潤超過平均基準20%, 則針對超額利潤課徵40%,惟投資再生能源企業所繳再生能源稅率可減至最低33%,以刺激綠能投資。
奧國政府另針對發電業者,針對超過140歐元/MWh之營收,課徵90%稅款。另針對投資再生能源者,將課徵門檻提高至180歐元/MWh。該措施實施日期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課徵對象排除能對能源轉型作出貢獻之抽蓄發電廠(pumped-storage power plant)。
奧媒報導,B部長指出該措施可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另依據奧政府參考歐盟執委會及奧地利能源管控局(E-Control)數據之預估,約可帶來20至40億歐元稅收。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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