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上限4.15億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414)如興-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函令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415,000,000股之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在每股面額10元,擬於415,000,000股額度內辦理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每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公司營運資金、轉投資、償還借款或其他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充實營運週轉金、轉投資、償還借款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等多項用途,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待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私募普通股案,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 11.參考價格:待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私募普通股案,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待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私募普通股案,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新股轉讓之限制,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事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