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司特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894)衛司特-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原吉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類似之相關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209條之規定,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原吉 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友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德威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 重慶光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友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和一社區南環路461號C棟301 德威電子(昆山)有限公司:昆山開發區昆嘉路361號 重慶光威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市九龍坡區金鳳路10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友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噴塗、真空鍍膜代工及生產設備租賃等業務 德威電子(昆山)有限公司:真空鍍膜代工 重慶光威科技有限公司:真空鍍膜代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