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針對與和碩的股權分割計畫,致股東公開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57)華碩-致股東公開信
1.事實發生日:98/12/15 2.公司名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親愛的股東:
上週五,我們宣佈了華碩與和碩的股權分割計畫。這幾天,我們收到許多股東對於此一分割計畫的意見,我們希望能藉由此機會,與股東們就此一議題做更進一步的溝通。
首先,我們絕不因此一分割計畫而犧牲股東權益;相反的,我們思考了許多方案並採用了我們認為最好的辦法來保障股東的權益。部分股東或許會質疑為何會在目前的時點宣布此計劃,那是因為,華碩及和碩都來到了企業發展的重要轉折點。華碩因為持有和碩,導致其他EMS及電子代工服務業者,不願意提供華碩與其他客戶相同的資源及服務,可能影響華碩在筆電產業中的營運彈性及長期競爭力;另一方面,和碩也因被華碩持有百分之百股權,許多品牌廠商不肯釋放更多的訂單給和碩,致和碩營運規模一直停滯不前,華碩與和碩彼此的束縛,確實阻礙了彼此的營運發展,時間不在我們這邊,我們需要做出迅速而正確的改變。若我們選擇不實行分割計畫,華碩及和碩的營運發展受限,反而可能使股東們的權益蒙受損失。越快完成華碩與和碩的分割,股東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越小。
我們認為此減資分割計畫,將以快速且有效的方式排除各種疑慮,進而改善長期的股東價值。
再者,如果您進一步的深究,會發現華碩股東本就透過華碩擁有和碩,此表示,華碩的現有評價,或因持有財務及發展前景不明的和碩,而被長期低估。我們認為,和碩確有其隱含營運價值;然因於股東們不易取得和碩的財務資訊,且和碩的營運發展受限於現有股東結構,此種種限制,導致和碩及華碩的價值同時被長期低估或過度折價。一旦分割,和碩在上市後,財務狀況透明化,其隱藏價值將得以彰顯。事實上,在上述動作完成後,股東在對華碩的投資策略上也獲得更多選項,可選擇僅持有華碩或和碩,或兩者同時持有。因此,兩家公司的管理階層咸認股權分割是必要且適當的,他們也必須責無旁貸的去落實相關之計畫,以增進股東權益。
我們理解此一分割案,遭致了許多的抱怨並帶來許多不便。過去幾個月,我們潛心研究了各種方式的可性,也跟相關的主管單位多所協商與討論,最後認為此一計畫最有效率,且能有效解決兩家公司所面臨的困境。我們無意勸您不拋售華碩股票,但懇求您做進一步理性思考。誠摯的希望,透過更有效的溝通方式,能對您在做投資決定時有些幫助,或可因此減緩華碩股票的恐慌性賣壓,也可真正維護股東的權益,即您的權益。
我們非常希望能更早與各位股東溝通,但受限於法規之限制,我們直到上週五才被允許對投資大眾宣佈本計劃。對於造成部分股東的不便,我們也深感抱歉。雖然我們無法保證我們能解決所有股東的問題,我們仍將設法了解您的困難並試著提供我們的幫助,如果您有任何關於此股權分割計畫所衍生的的問題,或需任何協助,可寫信到investor@asus.com給我們的投資人關係部門,我們將盡力協助達成您的需要。同時,我們也請您了解我們一直在努力促使和碩盡快上市,根據現在我們所取得的資訊,華碩減資後的重新上市日,與和碩的上市日,可能有機會訂於同一時間,如此將有助於掃除部分股東的疑慮,雖然我們無法保證達成此目標,但一定會對此盡最大努力,如果最後仍無法達成同步上市,我們會盡力縮短和碩未上市的時間,並提供預估時程表,供您參酌以作決策。
最後,衷心希望您支持此一股權分割案。
華碩電腦 財務長 張偉明 和碩聯合科技 投資長 蘇豔雪 和碩聯合科技 財務長 林秋炭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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