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擬訂11/6起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6576)逸達-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票發放暨上櫃公告
一、本公司民國112年12月5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85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5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5496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民國113年10月24日經授商字第113301875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36,787,818股(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42,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計新台幣1,367,878,180元整。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113年10月7日):普通股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元整。 3.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136,817,818股(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42,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368,178,180元整。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除未達既得條件前所受之權利限制外,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三、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擬訂於民國113年11月6日起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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