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3點聲明回應中華電,指頻譜重配曠日費時
MoneyDJ新聞 2022-09-20 08:53:26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針對頻譜超標議題,中華電信(2412) 遞交「台灣大哥大擬合併台灣之星案」聽證會意見書,認為兩家電信業者合併後頻寬將超過法定1/3上限,呼籲主管機關應預作管控,重新分配頻譜。台灣大(3045)對此發出三點聲明回應,指三家電信業都有頻段超標問題,但若將頻率重新繳回再分配,勞師動眾、曠日費時且損及用戶權益,盼主管機關能鼓勵業者致力提供全台消費者更穩定及多元的服務。
台灣大首先指出,三大電信在合併案通過後將展現全新的態勢,其中,新遠傳(4904)所擁有的3GHz以下頻寬將達210M(不包含護衛頻段),中華電將達200M,新台灣大為180M,若以總頻寬580M(中華電與新遠傳有共頻10M)來計算,三家都有一或多個頻段超過1/3的問題。
若以每百萬用戶可使用頻寬來看,新遠傳電信擁有916萬用戶,每百萬用戶使用頻寬為22.93MHz、新台灣大服務978萬用戶,每百萬用戶使用頻寬為18.40MHz,無論從總頻寬或每百萬用戶使用頻寬而言,合併後的新台灣大頻寬仍少於同業。
台灣大表示,全力維護用戶權益,且能及時解決三家業者共同有的超頻問題,盼主管機關援引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4項條文「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妥為裁處。
第二,台灣大提到,台灣之星200多萬用戶目前所使用的900頻段10MHz x 2,若繳回5MHz x 2,將形同200多萬用戶在手機低頻900頻段的支援,馬上減少使用原900頻段的一半,若依競業以一己之私而罔顧公眾權益的意見,將嚴重損害用戶權益,實不足採,應交由主管機關合併考量。
最後,針對中華電信提出繳回超標頻率,並重新釋出進行公開競標,台灣大認為,頻率重新繳回再分配,除了勞師動眾、曠日費時,更損及用戶權益,相信主管機關定能發揮治理智慧,鼓勵業者致力提供全台消費者更穩定及多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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