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漢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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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4)新漢-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茂昌/董事 林正泰/董事 杜淑玲/董事 陳立君/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許可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解除以上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林茂昌 董事 杜淑玲/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林茂昌 董事 深圳新漢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上海新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廣州興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杜淑玲/董事 廣州興博科技有限公司 監 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新漢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甘坑社區臻翰路臻翰工業城C棟5樓 上海新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普陀區雲嶺東路609號604室 廣州興博科技有限公司: 廣州市南沙區香江金融商務中心南沙街金隆37號1805房00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深圳新漢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買賣業務 上海新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買賣業務 廣州興博科技有限公司: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買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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