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美董事會決議114年度對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捐贈、上限900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32)勤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2/18 2.捐贈原由:本公司長期致力推動人文藝術教育並積極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一直以來透過舉辦藝文展演活動凝聚周邊居民與商家,將草悟道街廓打造成共好生活圈,為本公司帶來許多正面效益及良好品牌形象。 3.捐贈金額:為延續與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等活動推廣,本公司擬在新台幣900萬元之額度內,授權董事長依基金會資金需求於114年度一次或分次進行捐贈。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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